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广东 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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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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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3809261297 |
公司官网: | www.dgylhb.cn |
公司地址: | 东莞市东城牛山外经工业区莞昌科技园二座二楼 |
发布时间:2020-07-20 01:55:03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开发出一款高新技术产品,高智能“一体化零星废水处理设备”,适合于产生小水量工业污水的企业。该设备占地面积小,能耗小接近于零功耗,既为企业节省污水处理运行费,又帮助企业零星废水减量,降低企业因零星废水或危废转移产生的高额成本负担,废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该技术适应于涂装喷漆、研磨、印刷、石油、纸品、油墨、丝印、五金清洗、除油、废气喷淋塔水处理等。
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工作指引
职责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零散工业废水处理的统一管理,负责***实施零散废水集中处理联动监管制度;做好建设管理、检查执z法,信息报送、台账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规范零散废水集中处理经营市场;把好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验收、监测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关;对违w法处理零散工业废水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联单管理
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和处理单位按照《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转移联单管理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有关要求填写零散工业废水转移联单,对零散工业废水转移情况进行登记,由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收运人员和废水产生企业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核对填写并盖章(如使用废水转移专用章,须报属地环保分局备案),有关资料保存3年。
零星废水处理信息报送
(一)各环保分局每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月的零散废水产生和转移情况上报市环保局。
(二)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每月7日前向属地监管单位和环保分局报送上月零散废水转移情况。
(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应每月10日前向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报送上月废水收运处理情况。
(四)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每年3月份前向市环保局和属地环保分局报送上年度的零散工业废水环境管理报告书。报告书应当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运营管理情况、零散工业废水收运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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